外国投资法规

来源:本站 发布:2023-05-23 点击:447


埃塞俄比亚投资委员会(Ethiopian Investment Commission)为埃塞俄比亚投资管理和促进机构,是具有法人地位的自治性公共机构,直属于埃塞俄比亚总理府,投资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由总理任命。

埃塞俄比亚投资委员会的职责是:向政府呈报和实施对本国和外国投资者有利的投资政策,检查和落实投资政策的执行情况;收集、编纂、分析和宣传埃塞俄比亚资源潜力和投资机会的相关材料;向投资者提供咨询支持,联络和协调投资者、政府部门、地区政府和其他有关机构之间的关系,为投资者牵线搭桥;根据投资需要,组织国内外展览、会议、培训和研讨等活动;办理投资注册手续,发放投资许可证,颁发贸易和营业执照,办理外商居留证和工作证,监督投资项目的实施;批准与投资有关的技术转让协定,并为之注册;洽谈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双边协定;行使可能对促进和增加投资有帮助的其他职能。

埃塞俄比亚投资委员会网站:www.investethiopia.gov.et。目前网站已开通中文页面和电子政务服务。

投资行业的规定

根据埃塞俄比亚《投资法》(Investment Proclamation No.1180/2020)、《投资管理条例》(Investment Regulation No.474/2020),埃塞俄比亚实施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具体包括5个仅允许与埃塞俄比亚政府合资的领域,32个仅允许埃塞俄比亚国内投资者经营的领域,以及7个允许埃外合资的领域。除此之外,均无投资准入限制。

【仅允许与埃塞政府合资的领域】(1)武器、弹药及用于武器或制造武器的爆炸物生产;(2)电力能源进出口;(3)国际航空运输服务;(4)快速公交运输服务;(5)除快递外的邮政服务。

【仅允许埃塞俄比亚国内投资者经营的领域】(1)银行、保险、小额信贷(不含资本品金融业务);(2)通过国家电网系统输配电业务;(3)初/中级健康服务;(4)批发(不包括石油及石油类副产品、在埃塞俄比亚自产产品的批发、电子商务形式的批发);(5)零售(不包括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在埃塞俄比亚自产产品的零售,不包括电子商务形式的零售);(6)进口贸易业务(不包括液化天然气和沥青进口业务);(7)生咖啡、恰特草、油籽、豆类、矿产、兽皮、天然林产品、鸡和从市场中购买的驮兽等牲畜出口贸易业务;(8)一级以下的施工和钻井服务;(9)酒店、旅馆、度假村、汽车旅馆、家庭旅馆及养老服务(不包括以上领域星级服务);(10)餐厅、茶室、咖啡厅、酒吧、夜总会、餐饮服务(不包括星级餐饮服务);(11)旅行社、票务代理等旅行配套服务;(12)旅游业务;(13)机械设备和车辆经营租赁(不包括工业专用重型设备、机械、专用车辆租赁业务);(14)运输服务(不包括铁路、缆车、冷链运输、25吨运量以上货运,以及其他允许外商与埃塞俄比亚政府/国内投资者合资的运输服务);(15)本土传统药物制造业;(16)制作用于内销的烘焙产品和糕点;(17)研磨业务;(18)理发店、美容院、铁匠铺和裁缝店(不包括服装厂);(19)包括飞机维修在内的维修服务(不包括重型机械和医疗设备的维修和保养);(20)航空地勤及相关服务;(21)锯切、铣削木材和半成品木材装配业;(22)大众传媒;(23)清关服务;(24)砖块制造业;(25)采石业;(26)彩票和体育博彩业;(27)洗衣服务(不包括大工业规模的洗衣服务);(28)翻译和秘书服务;(29)安保服务;(30)中介服务;(31)律师和法律咨询服务;(32)私营职业介绍所服务【不包括海员及其他类似专业岗位(如需要高技能、国际经验和人际网络)的职业介绍服务】。

【允许埃外合资的领域】(1)货运代理和船舶代理业务;(2)国内航空服务;(3)城市间公共交通服务(载客量45人以上的公共汽车);(4)承载能力大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5)广告和促销服务;(6)视听服务,电影和录像的录制、制作和发行;(7)审计和会计服务。

2018年6月,埃塞俄比亚政府推出国企私有化改革新政,允许国内外投资者购买此前长期由国有资本垄断的埃塞电信、埃塞航空、埃塞电力以及埃塞航运和物流公司的股权,但埃塞俄比亚政府仍将控股上述国企。此外,埃塞俄比亚政府将允许铁路、糖业、工业园、酒店及其他国有制造业企业完全或部分私有化。

2018年9月,埃塞俄比亚投资委员会发布声明,宣布将允许外国投资者参与物流行业投资,最高持股比例为49%。此前,埃塞俄比亚法律仅允许本国公民或法人参与物流行业。根据该声明,外国投资者可以合资经营保税仓库、装箱和拆箱等物流业务。此举旨在促进埃塞俄比亚物流行业提高效率,推动国际先进物流企业向埃塞俄比亚本土企业转移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确保埃塞俄比亚本土物流企业把握行业主导权。2019年以来,埃塞电信私有化进程正式启动方案设计。2020年5月,埃塞俄比亚通信局邀请电信企业提交申请,竞标2个电信业务牌照,旨在打破当前埃塞俄比亚电信业务的垄断格局。据了解,首次发放的电信业务牌照有效期至少为15年,而且存在更新的可能。此外,原国有垄断企业埃塞电信公司也将出售45%的股权。2021年,埃塞俄比亚政府通过招标方式,成功新授一张电信牌照,“埃塞全球伙伴关系”财团(萨法利、沃达丰、沃达康、日本住友商事集团、英国CDC集团等参与)报价8.5亿美元获胜。据披露,该财团将提供4G乃至5G网络服务,并计划在未来10年内投资逾80亿美元,创造110万~150万个就业机会。

【投资法】目前,埃塞俄比亚与投资合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投资激励措施和为国内投资者保留投资领域的部长理事会条例》(Investment Regulation No.270/2012)、《投资激励措施和为国内投资者保留投资领域的部长理事会条例(修正案)》(Investment Regulation (Amendment) No.312/2014)、《工业园区法》(Industrial Parks Proclamation No. 886/2015)、《工业园区条例》(Industrial Parks Regulation No.417/2017)、《投资法》(Investment Proclamation No./2020)、《投资管理条例》(Investment Regulation No.474/2020)、《投资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和知识技能转移规定》(Directive on Expats’ Work Permit and Knowledge Transfer No. 772/2021)等。如欲了解上述法律法规及规章,请登录埃塞俄比亚投资委员会网站:

http://www.investethiopia.gov.et/index.php/news-resources/publications/132-pulications/965-legal-frameworks.html。

【能源矿产类投资合作】埃塞俄比亚政府将矿业列为埃塞俄比亚内生经济改革议程和十年发展规划的重点行业。阿比总理提出,2025年矿业部门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将达到10%。埃塞俄比亚与矿产勘探开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矿产开发法》(Mining Operations Proclamation No.678/2010)、《矿产开发法(修正案)》(Mining Operations Proclamation (Amendment) No.816/2013、《矿产开发管理条例》(Mining Operations Regulation No.423/2018)和《矿产交易法(修订)》(Transaction of Minerals Ratification Proclamation No.1144/2019)。外国投资者在埃塞俄比亚进行矿产勘探开采活动,须取得相关许可,由联邦矿业和石油部或地方政府部门审核发放。此外,在投资准入方面,矿产出口贸易属于仅由埃塞俄比亚国内投资者经营的领域,但外国投资者可出口其开采的矿产及加工品(黄金、铂、银等贵重金属及宝石矿除外),而且出口比例须同埃塞俄比亚政府协商确定。

如欲了解上述法律法规,请登录埃塞矿业和石油部网站:http://www.mom.gov.et/index.php/mining/legislation-and-regulations/。

【农业投资合作】农业用地的租金价格和租期由各地方政府的土地使用法律法规确定。埃塞俄比亚政府鼓励投资者投资埃塞俄比亚富饶的土地,农业部已开始向农业领域的部分私人投资者提供技术支持,主要是向租赁5000公顷以上农用土地的投资者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以及其他公共服务。

【林业投资合作】根据埃塞俄比亚的法律法规,天然林产品出口仅允许埃塞俄比亚国内投资者经营,除此之外的其他林业投资均对外国投资者开放,投资者在商业林业领域的投资机会包括木材种植及以林业为基础的综合产业,如种植橡胶、棕榈、麻风树等类似作物,制造木材制品(不包括锯切、铣削木材、制作和安装半制成木材制品),纸浆和纸张生产,纸包装生产等。

【数字经济】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大众传媒和信息获取自由法》(Freedom of the Mass Media and Access to Information Proclamation No. 590/2008)、《通讯服务法》(The Communications Service Proclamation No.1148/2019)、《计算机犯罪法》(Computer Crime Proclamation No. 958/2016)、《电子交易法》(Electronic Transaction Proclamation No.1205/2020)和《金融消费者保护规定》(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Directive No. FCP/01/2020 )。目前,埃塞俄比亚创新和技术部正在起草《数据保护法》(Data Protection Proclamation)。

【文化领域】埃塞俄比亚现行法律规定,大众传媒仅允许埃塞俄比亚国内投资者经营;广告和促销服务、视听服务,电影和录像的录制、制作和发行允许外国投资者和埃塞俄比亚国内投资者合资经营;电信、出版业等其他文化领域对外国投资者开放。主要法律法规有《媒体法》(Media Proclamation No. 1238/2021)、《通讯服务法》(The Communications Service Proclamation No.1148/2019)、《广播公司建立法》(Ethiop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Establishment Proclamation No. 858/2014)、《广告法》(Advertisement Proclamation No. 759/2012)、《大众传媒自由和获取信息法》(Freedom of the Mass Media and Access to Information Proclamation No. 590/2008)和《电影拍摄许可管理条例》(Film Shooting Permit Council of Ministers Regulation No.66/2000)等。

投资方式的规定

【企业形式的规定】凡现行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埃塞俄比亚均允许外商独资或设立合资公司。

【最低投资金额的规定】埃塞俄比亚的法律法规规定,一般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对单一投资项目的最低投资额为20万美元。与本国投资者合资的外国投资者最低投资额为15万美元。如果是投资于建筑或工程或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检测和分析或出版领域,而且由外国投资者独家所有,最低投资额为10万美元;与本国投资者联合投资于上述特定部门的最低投资额为5万美元。如果外国投资者用其在埃塞俄比亚所获利润或分红进行再投资,或者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公司,以及外国投资者购买其他外国投资者的全部股权,不受最低投资额限制。

【工业园区法】2015年,埃塞俄比亚政府发布《工业园区法》,规定“工业园区”是由相应机关指定,具有明显界限,以发展综合性、一体化、单一或多种商品生产为目的的工业生产基地。工业园区包括经济特区、科技园区、出口加工区、农业加工区、自由贸易区及由投资委员会指定的其他类似区域。通常提供配套基础设施,如道路、电力、水及一站式服务等各类服务,并辅以系统、科学的激励机制和发展规划,确保工业发展不会对环境、民众生活和城市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安全审查的规定

埃塞俄比亚的商法典、刑法典和民法典中均有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为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公平竞争,埃塞俄比亚相继颁布《贸易实务法》(Trade Practice Proclamation No. 329/2003,已废止)、《贸易实务和消费者保护法》(Trade Practice and Consumers Protection Proclamation No. 685/2010,已废止)和《贸易竞争和消费者保护法》(Trade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s Protection Proclamation No. 813/2013,简称“《竞争法》”)。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外国投资者通过收购埃塞俄比亚国内企业的方式进行投资,由埃塞俄比亚投资委员会审核,其投资领域须对外资开放,而且满足最低投资额、商业注册、投资和税收许可等法律要求。投资者签署并购协议或采取并购行动须事先通知贸易竞争和消费者保护局,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而且并购不得对贸易竞争造成或可能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在反垄断和经营者集中方面,《竞争法》规定如下:一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如果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价格或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排除、完全限制竞争的市场地位,则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包括限制生产、囤积货物或阻碍商品正常交易;直接或间接针对竞争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等。由部长理事会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程度(以数值表示)。二是垄断协议。如果经营者达成的协议具有直接或间接阻碍竞争、或者显著减少竞争的效果,则被认定为垄断协议。具体情况包括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横向限制竞争协议,或联合经营行为;直接或间接规定买卖价格或其他交易条件、串通投标、划分市场份额;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的纵向限制竞争协议,规定最低转卖价格。

此外,埃塞俄比亚是COMESA成员国,如果跨境并购对成员国之间贸易有明显影响,或限制了共同市场竞争,则受COMESA竞争条例和规则管辖。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申报条件。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或者其中一方在两个或以上成员国内经营,则需要通知COMESA竞争委员会有关并购行为或协议。此外,并购方年营业额和资产价值应满足一定条件,即并购双方在共同市场上的年营业额或者资产价值总和(以较高者为准)等于或超过5000万美元;或者,至少两个并购方在共同市场上各自的年营业额或资产价值总和(以较高者为准)等于或超过1000万美元,除非并购各方在同一成员国国内的营业额或资产价值总和达到其在共同市场上的营业额或资产价值总和的三分之二。二是申报时间。一旦确定并购,应予申报,并购的一方应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COMESA竞争委员会,最迟不得晚于双方决定并购后30天。三是申报费用。以并购各方年营业额或共同市场资产价值(以较高者为准)的0.1%计算,上限为20万美元。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2017年,埃塞俄比亚政府颁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成立PPP理事会。该理事会由埃塞俄比亚财经合作部(现改名为财政部)牵头,包含来自7个相关部委的委员和2名由埃塞俄比亚全国商会任命的私营企业委员。此外,埃塞俄比亚政府还在财经合作部下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办公室,负责PPP项目的管理和执行。

2018年,埃塞俄比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理事会首次批准了17个发电和高速公路项目,采用PPP模式与外国私营投资者合作开发,投资总额约为65亿美元。在上述项目中,水电和光伏项目装机容量达到3000MW,投资总额约为53亿美元。此外,还包括阿达玛至阿瓦士高速路(125公里)、阿瓦士至米埃索高速路(72公里)和米埃索至德雷达瓦高速路(160公里)这三条高速公路项目,耗资11.25亿美元。

2019年9月,沙特一家名为ACWA能源的私营企业获批投资建设首批PPP项目中的两个太阳能发电项目,总投资额为3亿美元。这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埃塞索马里州和阿法尔州,建成后的发电能力将达到250兆瓦,电价为2.526美分/千瓦时(约合0.18元/千瓦时)。


来源:商务部官网   类型: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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