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妇女?

来源:本站 发布:2021-03-09 点击:530


今天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全球女性的官方节日。
不少女性尤其是年轻女生们对“妇女”这个称谓常感到“耿耿于怀”,似乎当被称呼为“妇女”时,头脑中总会浮现出一个传统已婚女性的形象。有不少商家干脆“讨好式”地欢呼“女王节”、“女神节”,或者有高校不成文地在“3月7日”庆祝“女生节”,总之要尽力避免把女生们称呼为“妇女”的“尴尬”。
我们究竟该怎样理解“妇女”这个看起来让很多女生们不太喜欢的称谓呢?
它从中国革命的浪潮中走来
 “妇女”就是单指已婚女性吗?当然不是,按照我国官方界定,14岁以上的女性都属于妇女,14岁以下为儿童(幼女)。实际上,在我们国家的话语体系中,在晚清之前是没有“妇女”这个称呼的,只存在“妇”(已婚)和“女”(未婚)的表述,它们来自于女性的家庭角色,却缺乏对与女性作为独立群体的整体性称呼,这也是对数千年封建社会下中国妇女依附性社会地位的真实反映。
所以,我们常说的“女性”“妇女”这些概念都是近代中国的产物,而且天然地带有思想启蒙的色彩。就像“青年”这个概念,在古代的中国也是没有的,正是五四运动的革命火炬,让社会化了的“青年”概念开始登上中国历史舞台。   
“妇女”这个概念的形成过程比“青年”更复杂一些。据学者考证,“妇女”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康有为1898年撰写的《请禁妇女裹足折》当中,随后一系列关于禁缠足的文献,也大多在标题中使用了“妇女”一词。但是,当时汉语双音节革命尚未兴起,这里的“妇女”大概率意味着两个单音节词的叠加,就如同“父子”或者“亲友”那样。此时的“妇女”仍然是家庭内的“妇”和“女”,并不具有脱离家庭的独立意涵。
在五四之前,从1898年的《女学报》开始,陆续出现了《女报》《女子世界》等杂志,基本采用“女”或“女界”称呼中国女性整体,直到1911年才出现了以“妇女”为题的《妇女时报》,但使用“妇女”的频率很低,各种不同称谓常常混用。 (《女学报》是中国第一份妇女报刊。1898年7月24日创刊于上海,由中国女学会主办,主笔为康有为的女儿康同薇、梁启超的夫人李蕙仙等)
到了五四,“文学革命”和“思想启蒙”运动同时兴起。伴随着资产阶级思想启蒙的进程,“女性”作为一个单独的词汇成为新文学的一个重要主题。
与此同时,“妇女”也和另外一股思想潮流一起兴起了。那就是随着五四运动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得到广泛传播,这个时候大量的文章、杂志开始使用“妇女”的概念,比如1919年10月的1卷4期《少年中国》出版“妇女号”,同杂志同年的7月号中,赵叔愚发表《列宁对于俄罗斯妇女解放的言论》。《妇女杂志》中《本杂志今后之方针》中更是直接将“妇女”与国民解放联系在一起,“我们觉得中国现在的妇女问题,不是少数一部分人的问题,是关乎全国民的大问题”。
可以肯定的是,“妇女”的使用和传播真正成为一个让世人广泛了解的潮流和中国共产党的早期活动是密不可分的。比如,1920年李汉俊、李达翻译倍倍尔的《妇女与社会主义》,第一次将马克思理论体系中关于女性的部分以“妇女”指称。
1921年12月,我们党领导创办的第一份女性刊物被定名为《妇女声》,宣布“妇女解放即是劳动者的解放。



(中国共产党密切关注女工运动的动向,利用《妇女声》《妇女周报》等刊物及时报道和声援女工的斗争)
1922年,中共二大正式通过《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当指涉女性群体时,通篇只使用了“妇女”一词。从此以后,我们党的正式文件中,“妇女”成为指代全中国女性的权威表述。 



(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以政党名义提出的妇女运动决议)

所以,“妇女”或者我们可以更精准地称为“劳动妇女”,这个词并不是简简单单代表对不同年龄女性的称呼,更不是区分已婚未婚的标志,而是带有浓厚的马克思主义色彩。它比“女性”概念,被赋予了更多的家国情怀和民族大义。
在我们党的话语体系中,“妇女”不再是与“男性”相对立的性别指代词,而成为与“男性”并肩作战的战友。就像恽代英曾经说,“女工与男工是同一阶级的战斗伴侣”。
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社会理想中,强调保证全体妇女享有充分的自由与一切权利——作为一个妇女,她既不依附于某一个人——自己的丈夫,也不依附于在道德上结合在一起的小单位——家庭,更不从属于榨取剩余价值的资本和统治阶级的剥削。
我们国家的妇女运动是社会主义的,它超脱于西方资本主义女权运动的狭隘范畴,将实现女性个体解放融入到了对民族独立、社会进步、国家富强的追求之中。
因为,只有当女性毫无阻碍地成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创造者时,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妇女解放、促进男女平等写在奋斗的旗帜上。
1949年,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全国民主妇联成立。 



1949年3月24日至4月3日,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平召开,决定成立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通过《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的生活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女代表有69名,图为参加会议的女代表与领导合影)
新中国的诞生,结束了数千年来中国妇女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建国初期,党和政府通过制定法律,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土改运动、普选运动、扫盲运动、废娼运动等,从根本上保证了妇女的各项平等权利。



(妇女群众集中学习婚姻法)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确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婚姻制度; 1951年,20余岁的申纪兰在西沟发起推动“男女同工同酬”的劳动竞赛;
1954年,第一部宪法规定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宋庆龄,1949年9月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9年和1965年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1981年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国家名誉主席称号)




(农村妇女利用空闲时间识字)
中国妇女的家庭地位与社会地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与男子并驾齐驱,成为了共和国的主人。
1995年,北京,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
“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国政府向全世界作出庄严承诺,也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首次提出。2005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确立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 

中国妇女解放取得的成就在世界范围内有目共睹。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女性发展也面临着同过去不一样的挑战。
比如当前传统的家庭内部分工模式仍然普遍,参加工作的女性还需承担大量家务劳动,平衡家庭和工作成为很多女性难以解决的困扰。
比如性别歧视的社会观念仍然有一定的市场,职场潜规则、性骚扰、家庭暴力、晋升天花板、生育养育等都给很多女性带来焦虑和不公感。
……
这些新的挑战遇到互联网的催化,便产生了有别于传统认知的女权话语体系。具体表现就是关于女性话题,一些偏激、片面、极端的利益主张出现。甚至一些自媒体迎合大环境趋势,借助女权主义名号矮化男性,制造仇男氛围等行为,以期实现粉丝的聚集和收割 ,导致了两性冲突的加剧。与之相对应的是对女权主义污名化现象在网络上扩张和蔓延。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中国女性的自我意识增强和现实社会中性别劣势存在冲突。另外一方面,西方自由主义式的妇女解放理论影响在日益增长,它具有很强的个人主义色彩,更追求突出性别对立,更善于从个体案例拓展到群体感受。
现在网络上关于女性议题广受关注,一些不同的观点也往往充满争论。对于这些观点,我们需要学会认真鉴别、理性思考,而不能一叶障目、只会盲从。 要看到,我们正在坚定不移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努力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成果已经上升为我们的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在更高水平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虽然任重道远,但充满希望光明。 对于中国女性而言,“妇女”这个称谓,承载着我们党领导的峥嵘革命岁月和国家富强的辉煌成就,见证了一代代中国女性的拼搏奋斗,还昭示着未来在民族复兴伟业中,中国女性将创造出更多奇迹。 这是一个光荣的称谓!
致敬每一位中国妇女,节日快乐!



| 来源:来源:原创 钟亚楠 共青团中央  | 整理:中国非洲总商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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