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唐仲蔚) 近日,从省文化和旅游厅传来消息,自2019年底,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全省45个县(市、区、行委)共计调查评价出10主类文化和旅游资源16146处,其中,新发现资源2955处,占资源总量18.3%。
据了解,为全面摸清我省文化和旅游资源家底,为各级旅游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促进青海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9年底,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组织实施青海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以下简称资源普查)。此次资源普查,涉及全省6州2市45个县(市、区、行委)所辖范围。
为做好此次资源普查,从省、市(州)到县,成立了三个等级的工作领导小组,编制《青海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和《青海省文化和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技术标准;省外和省内实施单位相结合,外业调查与内业处理实施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遵循“多级质量监控”链式管理等方式开展普查。最终调查评价出10主类文化和旅游资源16146处。其中,地文景观2816处、水域景观1948处、生物景观1087处、天象与气候景观140处、建筑文化与设施5311处、非物质文化遗产2338处、旅游购品500处、人文活动459处、文物1263处、文化相关机构与产业284处;综合评价出五级资源162处、四级资源576处、三级资源2858处、二级资源6125处、一级资源6425处;所有资源中优良级资源共计3596处,占资源总量22.3%,新发现资源2955处,占资源总量18.3%。
据了解,此次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取得的成果和资料将为地方“十四五”旅游、生态旅游、全域旅游及乡村旅游等规划编制和旅游景区(点)、旅游路线打造等方面提供资料支撑,助力地方文旅事业发展,为把青海打造成为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奠定坚实基础。